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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执行标准换版的通知 |
时间:2014-06-25 作者: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
各有关获证企业: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4年第6号公告,GB/T29765-2013《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GB/T29766-2013《信息安全技术网站数据恢复产品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和GB/T30282-2013《信息安全技术反垃圾邮件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三项国家标准已发布,在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实施中,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网站恢复产品和反垃圾邮件产品的测评依据标准由认证技术规范(CNCA/CTS0051-2007、CNCA/CTS0050-2007和CNCA/CTS0031-2008)变更为相应国家标准。为保证认证工作的有效实施,现将有关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新版标准认证实施要求 1、对于依据认证技术规范获证的产品,获证企业应向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从中心网站上下载变更申请书,“认证主要变更原因”填写“产品标准换版”),(具体流程见附件2)并接受检测机构依据标准差异检测项目实施的检测(见附件1),检测通过后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2、本次标准换版补充检测的检测费用原则上按照具体的补充检测项目收取。认证费用按照证书变更收费标准收取。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不迟于2015年5月1日前完成。2015年5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产品认证处 电话:010-65994550 电子邮箱:product@isccc.gov.cn 附件1:需补充检测项目情况说明 附件2:标准换版程序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