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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签约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通知
2015-10-26 作者: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

  相关实验室:

  根据国家认监委《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补充指定的公告中》(2015年第26号),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信安中心”)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包括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及电信终端设备共三类产品,该三类产品的指定实验室及指定业务范围也有所调整。为更好地服务客户,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信安中心将与指定实验室签署委托检测协议。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已与信安中心签约的实验室

  实验室依据指定业务范围,以自愿的原则,是否扩大委托检测协议的产品范围(音视频设备、电信终端设备),如需扩大,请补充如下资料:

  1、检测机构的CNAS认可证书及附件和计量认证证书及附件。

  2、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清单。

  二、未与信安中心签约的实验室

  实验室的指定产品范围有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电信终端设备且有意向与信安中心签约的实验室需提供如下资料:

  1、检测机构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工商注册证明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文件)。

  2、检测机构的CNAS认可证书及附件和计量认证证书及附件。

  3、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清单。

  三、资料寄送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琬光

  电话:010-6599432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中认大厦1702

  邮编:100020

  邮箱:wuwg@isccc.gov.cn

  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