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机构:
根据国家认监委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指定/调整决定的公告》(2012年第35号),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成为信息技术设备的强制性认证实施机构。
根据认监委要求,我中心已于5月1日开始认证受理工作,为切实沟通情况,保证认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中心定于5月31日在北京召开“信息技术设备强制性认证说明会”。请各有关机构派员参加会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中心介绍、认证流程等
二、会议地点及时间
地点:中认大厦1210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12层)
时间:2013年5月31日下午14:00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杨
联系电话:010-65994456传真:010-65994271
邮件/QQ:huy@isccc.gov.cn/1125571570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